“乐施会给我的感觉是:一路相伴”
该项目体现乐施会公民社会的影响,通过与伙伴的共同成长,提高伙伴能力,从而就提高伙伴对于扶贫对象的作用。


自1987年乐施会在中国推行扶贫发展及防灾救灾工作起,经过20多年的坚持和努力,截止2011年3月,乐施会为中国扶贫与救援事业投入资金为港币$728,781,000/逾7亿港币(折合人民币710,738,000)。通过2000多个扶贫与救援项目,为边远山区的贫困农户、少数民族、妇女和儿童;农民工及艾滋病感染者等,提高了生活水平和生计能力,获得了生活和生产物资,支持并陪伴他们过上“美好生活”。
截止2011年3月,乐施会项目地点已覆盖中国29个省市,集中在中国偏远、贫困的西部农村地区;沿海地区则主要为城市生计项目的区域。贫穷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致贫的原因和解决方法也不只是当地的事。

长期以来,中西部农村一直是中国贫困人群比较集中的地区,因此也是乐施会农村生计项目的重点关注区域。我们在内陆农村的生计项目至今已有近20年历史,先后曾在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安徽、河北、内蒙古、北京等省市开展过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社区发展基金、农业技术培训、妇女发展、健康与卫生、社区组织发展、扶贫方法研究与政策倡议等类型的农村发展项目。
农村生计项目的目标是改善贫困地区的农村生计,这包括农村社区层面的生计改善,与政府部门共同推动农村反贫困相关政策和资源运用效率的改进,以及协助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农村贫困,籍此带来较大范围农村贫困问题的改善。我们的重点策略省份是贵州、甘肃、云南、广西,项目工作集中于以下两点:
1. 推动社会力量,以农户为主体的社区组织手法,改善贫困农村生计。重点策略省份:贵州、甘肃
2. 倡导扶贫办、民委系统为主的政府部门在小额信贷、基础建设等项目中采用以农户为主体的社区组织手法管理项目,使资源投入更能瞄准贫困户,以改善贫困农村生计。重点策略省份:云南、广西。
灾害管理工作关注在灾害救援中关注贫困人口,并优先扶助他们的困难。采用社区为本的农村发展管理与适应气候变化相结合的工作方式进行灾害管理工作。并积极推动政策倡导和政府(如民政部门)参与。在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汶川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中,乐施会迅速在四川、陕西和甘肃三省开展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紧急救援行动。自2008年9月,乐施会在三省的灾后重建工作全面展开。乐施会与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外资项目管理中心签署“开展汶川地震贫困村灾后恢复重建试点项目框架协议”,与国务院扶贫系统、川甘陕三省重建系统以及社区合作,在80个贫困村开展重建工作,有力地支持了汶川地震后贫困村灾后重建工作。
项目点生计改善;社区能力提高;民间组织伙伴的开拓及能力提高,推动公民社会发展;广西及云南扶贫办在制度内增加对社区参与的重视;政府关系的维持及进步。
初步建立了机构人道救援及农村扶贫的形象。
CDD项目是“以权为本发展策略”的最好诠释:村民有权利决定项目投放到哪个村子;决定投放什么的项目。通过决定权的转让,让乐施会和伙伴在项目中的主导角色减弱,增强村民的自我拥有感;村民发展的内在动力被充分调动。
乐施会的基础教育项目以确保贫穷人群获得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服务为主要目标。通过与政府职能部门及社会各界合作,在贵州、甘肃、云南、青海及北京等省市实施开展学校援建、志愿者支教、教师培训、乡土课程开发、双语教学、农民工子女教育等项目,探索西部地区和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经验模式并推广,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及因地制定推行多元的文化素质教育。
A. 促使政府完善并落实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政策,加强对边远贫困山区教育的投入,避免弱势社群被边缘化(政策倡导);
B. 促进政府及社会消除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歧视,保障进城农民工子女享受公平的教育权利,及留守儿童得到关怀和可及的教育(政策倡导、农民工子女学校);
C. 探索贫困山区新课程改革和农(牧)教结合的乡村教育模式,因地制宜推行多元文化的素质教育。
在北京、珠三角地区,乐施会城市生计项目为外来工、流动人口、女工等,提供有效的劳工教育以及法律援助。特别关注女工培训。促进外来工社区文化建设,关注职业健康和安全。倡导在法律法规层面的改进,保障工伤打工者、非正规就业打工者的权益。关注城市艾滋病预防工作。
具成效的劳工教育及法律咨询及援助工作;有效地促进NGO的发展;打工者的文化建设:政策倡导工作;改善性工作者职业安全环境, 为性工作者/流动人口面对性暴力等不利生存环境建立救助及互助机制,从而增加性工作者面对艾滋病威胁的能力。
该项目故事体现的是从贫困农村到城市寻找脱贫的务工人员,面临在城市更加贫困无助的现象。乐施会城市生计项目对务工人员的关注,是帮助他们更好地在城市获得劳动报酬,提高自身能力,达到脱贫。
本着以人为本、性别平等和关注弱势人群的理念,2004年,乐施会中国项目部于改组后成立了独立的社会性别项目专题,旨在更有针对性地推动社会性别平等,提升妇女地位。项目开展至今,分别在北京、广州、河南、广西、云南、贵州、内蒙古、陕西、甘肃等地开展了一系列的项目,与政府机构、研究单位、妇女/社会性别组织、草根组织等合作开展项目。主要工作有:
1. 推动社会性别主流化,提升政策、制度和社会惯例的社会性别敏感度;
2. 预防及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
3. 支持妇女/社会性别组织能力建设,促进妇女参与决策。
A. 倡导政府履行推动性别平等的承诺并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对‘关爱女孩’、‘生育保险’等政策进行监测并提出建议;
B. 支援并赋权受暴妇女和儿童,推动反性别暴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出台和完善,并敦促其落实。向人大常委提交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就工作场所性骚扰的司法解释建议;对政府人员进行性别暴力意识提升培训;受暴妇女支持服务中心;
C. 赋权妇女,让不同阶层的妇女发声并维护权利,促进妇女和社会性别公正事业。
乐施会民间组织发展项目通过与政府部门、学术机构以及广泛的民间团体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项目活动,旨在推动一个更富有活力、更为健康的本土公民社会。
目前,乐施会民间组织发展项目主要分布在以甘肃为重点的西北地区,以贵州为重点的西南地区,以广东为重点的华南地区以及北京、上海等区域。项目关注的领域有:
1. 提升民间组织综合发展和管理能力;
2. 提高民间组织的公信力和问责性;
3. 促进民间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4. 推动民间组织参与到影响其生存和发展的法律环境改善活动;
5. 推动民间组织和政府合作;
6. 提升社会和公众对民间组织的认识和支持。
民间组织整体能力提高,建立自下而上的问责机制,弱势群体的声音得以放大和传递。 社会和公众对民间组织的认识和支持提高,并参与行动。